首頁 > 知識分享 > 企業法務著作權須知-麵包超人創作者過世無繼承人,會變成公共財嗎?

企業法務著作權須知-麵包超人創作者過世無繼承人,會變成公共財嗎?

2014/10/30

當看到麵包超人的作者過世,數百億日元的遺產可能因為沒有人繼承,而可能要歸入日本國庫,相信許多人除了惋惜之外,應該也覺得日本國庫賺翻了。不過,從著作權法的角度,作者過世而無繼承人的情形,除了國庫可能享受到遺產的利益之外,還會影響著作財產權的存續與否,也就是說,可能著作財產權會因作者過世而無繼承人的因素,依著作權法規定「消滅」,而成為不受著作財產權保護的著作(即一般所稱的「公共財」),任何人均得利用,而非由國庫繼續享有並收取該著作財產權的利益。

沒親人!《麵包超人》作者百億遺產傳無人繼承
2013年10月17日中時電子報 盧怡秀
柳瀨嵩大器晚成,50多歲才創作出《麵包超人》,但隨著漫畫、卡通大賣,靠著版稅與周邊商品收入,讓柳瀨嵩的資產高達400億日圓,不過現在傳出鉅額遺產恐面臨沒人能繼承的問題。
由於柳瀨嵩的妻子在1993年就已去世,兩人膝下無子,而他的弟弟早年也因戰爭離世,據悉他幾乎沒有親人,日媒報導,若確定無合法繼承人,高達120億台幣的遺產屆時將全納入日本國庫。

我們可以先來看日本著作權法規定,第62條規定,「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著作權消滅。一、著作權人死亡時,其著作權依民法(1896年法律第八十九號)第九百五十九條(剩餘財產歸屬於國庫)規定應歸屬於國庫者。二、著作權人為法人而該法人解散時,其著作權依一般社團法人及一般財團法人法律(2006年法律第四十八號)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三項(剩餘財產歸屬於國庫)及其他準此法律規定應歸屬於國庫者。Ⅱ第五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於電影著作之著作權依前項規定而消滅時,準用之。」也就是說,著作權人死亡時,無繼承人則遺產償還相關債務之後,剩餘財產會歸屬於國庫,這時候著作權即消滅。事實上,我國著作權法第42條,也是參考日本著作權法而有相同的規定,「著作財產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消滅。於存續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同︰一、著作財產權人死亡,其著作財產權依法應歸屬國庫者。二、著作財產權人為法人,於其消滅後,其著作財產權依法應歸屬於地方自治團體者。」。

著作財產權「消滅」,意思即著作財產權不再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而成為一種任何人得自由利用的公共財,對於依附於該著作財產權的相關授權契約,當然也就無法繼續享有被授權人地位的利益,而可能成為著作財產權消滅的「受害人」。例如:A公司向柳瀨嵩取得麵包超人角色圖像在台灣服飾製作的授權,期間是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權利金是服飾零售價的5%,但權利金是採預付權利金,即事先預付一個定額的權利金,再折抵事後應付的權利金。若是預付的權利金很高,而且約定不退還的情形,或是先期製作大量的服飾,並未銷售完畢,則這些有支付權利金的服飾就可能面臨柳瀨嵩過世之後,其他競爭者在無須支付權利金的情形下競爭的問題,所以,說被授權人是這類著作財產權消滅時的「受害人」一點也不為過。

不過,並不是柳瀨嵩過世之後,所有麵包超人圖像相關的產品,即可自由利用,只有著作財產權在過世時是屬於柳瀨嵩的情形才適用。舉例來說,柳瀨嵩授權某電視台製作麵包超人的卡通,約定麵包超人的卡通著作財產權是屬於該電視台所享有,此時,麵包超人卡通作為一個獨立的視聽著作,並不會因為其中素材的部分已不受著作財產權保護,而影響該視聽著作的保護。因此,千萬不要以為只要是麵包超人相關的著作,就可以自由利用,還是要確認清楚比較安全。

事實上,若要避免著作財產權因作者過世無繼承人而消滅,著作權人可以在生前進行適當的著作財產權交易安排,例如:信託予特定公司並將著作財產權的收益歸屬於作者,且安排作者過世後,依信託契約將著作財產權移轉予特定人;有些作者會在生前將著作財產權捐贈予特定的機構;有些作者則是以遺囑進行著作財產權遺贈的安排。當然,這些情形外人無從知悉,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等到遺產完成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的程序之後,確認某些著作財產權是歸屬國庫的時候,再就這些歸屬於國庫而確定消滅的著作財產權進行利用。


同系列文章:

請輸入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