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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文智律師應台灣商標協會邀請進行大師講堂:文創產業商標應用與IP經營

2023/12/04

文創產業所談的IP,源自於Intellectual Property(智慧財產權)的縮寫沒有錯,但文創產業在談IP時,並不完全等同於智慧財產權。IP主要指「內容」+「品牌」的整體,並以知名度及愛好者為其基礎進行「授權」、「商品化」等商業活動,長期獲取授權的商業利益,而不是來自於創作者的勞務報酬,文創領域的IP多具有:「文化」、「跨媒體」、「生命週期長」等特色,但並不是第一天就具有這些特色,而需要一定期間的發展、經營。文創產業的IP,落實在智慧財產權外顯的保護方式,可能是以商標(小說或遊戲名稱、主角名稱)、著作權(故事腳本、角色、特殊場景)、甚至是創作者的姓名、肖像等呈現,少數也會涉及專利權、營業秘密的保護。對於文創產業而言,商標是最價格功能比最高的智慧財產權,因為註冊、維護商標的成本相對低廉。然而,這並不代表商標的議題在IP經營領域是容易的。

本次演講除部分內容來自於《當文創遇上法律:智慧財產的運用》、《當文創遇上法律:讀懂IP授權合約》外,賴文智律師特別以「哆啦A夢」為例,說明這類漫畫作品由出版社註冊商標,又為了節省商標註冊、維護費用可能產生的風險,以及後續漫畫家的後人要進行IP經營時,遇到商標權與著作財產權分屬不同主體的可能問題,相信帶給與會來賓許多過去未曾注意到的IP經營的細節。

本次活動紀錄請參:https://tta.taipei/zh-hant/2023/11/09/mastertalk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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