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創公司的團隊都是以技術、業務人員為主要組成,當募資成功公司突然迎來成千上億的資金時,自然會覺得能力不足,而尋求財務專業人員的協助,但為何社會上屢屢出現財務人員挪用公司資金的案件,其實都是很基本沒有建立或遵守制度的問題。劉承愚律師透過近年來幾則引發注意的新聞案件,剖析背後未報導出來的原因,與來賓們分享。 最後,劉律⋯
廖純誼律師很榮幸地獲邀擔任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所開設2024實體課程娛樂產業法律-娛樂產業法律與智慧財產班中〈藝名、品牌經營及代言之商標與其他法律規範〉課程的講師。作為該課程的講師之一,她將帶領學員深入探討娛樂產業中受到矚目的法律議題與商業策略。不論您是法律從業人員、藝人、經紀公司或對該主題感興趣的任何人,都歡⋯
廖純誼律師 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邀請,擔任113年度「電農培訓及輔導專案管理計畫」的課程講師。 報名網址:https://www.nasme.org.tw/tw/board/notice/360 廖律師長年耕耘智慧財產權領域,並長年擔任國際知名廣告行銷公司法律顧問,深知法律、農業、電子商務及行銷等交錯領域的各種眉角,以及⋯
著作權制度的發展,與科技發展及當代的社經環境具有相當緊密的關聯性,本次演講由「洛陽紙貴」這句成語作為開端,與同學們共同分享從手抄文稿、雕版印刷、古騰堡印刷術、英國為鼓勵「盜取」歐陸技術的特許制度、授權法案、安妮法案等,到不同時代攝影、錄影技術、集管團體的誕生、唱盤式留聲機、影印機、磁帶錄音機、家用錄音機、網際網路、人工⋯
文創產業所談的IP,源自於Intellectual Property(智慧財產權)的縮寫沒有錯,但文創產業在談IP時,並不完全等同於智慧財產權。IP主要指「內容」+「品牌」的整體,並以知名度及愛好者為其基礎進行「授權」、「商品化」等商業活動,長期獲取授權的商業利益,而不是來自於創作者的勞務報酬,文創領域的IP多具有:「⋯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承接文化部有關國家文化記憶庫2.0計畫,針對國家文化記憶庫主要採取的創用CC (Creative Commons)授權模式,邀請賴文智律師進行介紹及實務應用上的問題處理。
新創並不等於創新。新設的公司,就是新創事業,但是新創事業不一定有「創新」的因素存在。例如蛋塔流行的時候,每家被「創造」出來的蛋塔店都是「新創」事業,但是其產品很難「創新」。新創事業面臨的挑戰諸如:◼ 技術股如何計算才合理?◼ 團隊除了技術什麼都不懂?投資人除了技術什麼都懂?◼ 股權比例與董事會組成的關係為何?◼ 董事會⋯
減少紛爭互蒙其利 在大多數的國家,包括演藝與藝術展演在內的藝文活動,以及體育賽事已經逐漸成為民眾日常生活中,休閒娛樂與充實心靈的重心,人類的文化也因而更為多元而豐富。 隨著這些演藝、藝術展演活動與體育賽事的蓬勃發展,逐漸衍生出不少紛爭,其中最常見的就是經紀合約的問題,例如近年來國內發生頗受矚目的「蘇打綠」、「波特王」等⋯
王文杰教授推薦序 讓「公司治理」成為事業加分的不敗基石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許多經濟發達國家如英國、日本、韓國等,為因應世界經濟與社會趨勢的變遷,由公部門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並在全世界展現了強勁的文化滲透力。我國也在2012年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升格為文化部,以提升文化內涵並提振文化經濟,其目的為透過文化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