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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文智律師、蕭家捷律師
APP並非如傳統的電腦軟體主要適用於單機的硬體環境,多數是由軟體業者自行獨立從無到有將軟體開發完成後向市場推出。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預設的使用情境為隨時連網環境,因此,許多APP於開發時即會利用既有的網路服務作為該APP主要或附屬功能,通常都是透過API(Application Interface,應用程式界面)進行串接,而這些API會由經營該等網路服務,且有意願開放APP開發者串接以推廣其網路服務的業者提供,最知名的當然是Google公司相關的服務,如Google Map、YouTube等,一般網站或是APP經常使用的Facebook帳號快速登入機制,也是開發者使用Facebook所提供的API[1],而屢屢引發各國計程車司機抗議的Uber,除利用Google Map作為路程規劃、定位及費用預估外,也開放API歡迎開發者打造結合Uber的APP[2]。這類透過提供或開放API,吸引更多外部合作夥伴共同促成服務應用發展,互榮互利的現象,亦有稱之為「API經濟」,是目前網路服務經營的顯學。
工商時間:APP產業相關著作權議題 電子書:Readmoo(https://readmoo.com/book/210034089000101)
以在iOS及Android系統都占有相當重要地位的影音播放類型的APP為例,利用YouTube API提供YouTube平台影音資源播放的APP相當多(請參下圖)。在台灣相當受歡迎的英語學習APP-VoiceTube,即是以YouTube平台上影音資源作為其英語學習影音資源的來源,不但無須APP開發者自行個別與影音資源的著作權人洽談授權,更可節省自行提供影音串流服務的成本。但缺點即在於其提供服務的合法基礎來自於YouTube API的服務條款[3],若是被Google主張有違反該等服務條款,即可能遭到終止合約而無法繼續使用該網路服務,甚至就Google Play可能直接遭到下架的處理。如何解讀並遵守該等第三方提供的API服務的條款,即為這類APP開發者最需注意的課題。
談到APP的行銷、推廣,首先自腦海躍出的關鍵字就是「刷榜」,層出不窮的新聞,相信即令是不熟悉這個領域的讀者們也時有所聞[4]。事實上,APP行銷、推廣的方式非常多,透過專業的APP資訊網站介紹[5]、部落客撰寫試用文章、與其他APP發行商相互合作行銷等,但最重要的還是廣告的投放與應用程式市集的排行榜。
應用程式市集的排行榜是許多使用者接觸新的APP最重要的管道,就如同走進實體書店時,消費者會習慣瀏覽書店各類書籍銷售排行榜作為自己選購的參考,而App Store、Google Play各種分類排行榜,當然是APP開發者(發行商)行銷、宣傳APP的首選。以App Store台灣區的排行榜為例,使用者點選進入App Store之後,包括:精選項目、最佳新App、最佳新遊戲、最佳新遊戲更新、近期編輯精選、精采App和遊戲、熱門中文遊戲等,有些是由蘋果公司編輯,多數則是依據一定的規則呈現,這時候就出現利用規則「刷榜」的漏洞。
「刷榜」進行的方式,以App Store為例,通常是利用大量的iTunes帳號,透過足夠多的人員、登錄不同的VPN,模擬一般的消費者對於特定APP進行下載、發表評論等方式,將該特定APP的排名向前推爭取曝光,進而吸引其他使用者真實下載,達到推廣APP的目的[6]。事實上,過去透過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 搜尋引擎最佳化)設法提升網站在搜尋引擎的搜尋結果排序、透過小額或虛假的交易創造Yahoo奇摩拍賣評價等,都是類似利用網路特性進行不是那麼「光明」的行銷活動。然而,在「刷榜」服務商業化之後,大量的「刷榜」行為嚴重影響排行榜的公信力,其結果就是迫使所有的APP發行商若不參加這個遊戲,APP就很難透過這種管道曝光,很容易成為「僵屍APP」[7]。但這樣的「刷榜」行為也引起App Store、Google Play的反制,對於APP不正常的下載、評論等,甚至會導致該特定APP遭應用程式商店下架[8]。當然,「刷榜」業者也是日益精進模擬成自然的成長,讓應用程式商店的經營者愈來愈難判定是否是不當的「刷榜」,不過,也有「刷榜」業者反過來銷售另外的服務,讓特定的APP「被」刷榜,而遭應用程式商店下架,顯然短期間內「刷榜」的戰爭並不會平息,就如同搜尋引擎不斷透過調整排序規則防堵不當的SEO影響搜尋排序的公平性,迄今SEO服務還是受到許多網站的喜愛。
至於廣告投放則應很容易理解,無論是傳統的電視廣告、公車廣告、戶外牆面廣告等各類實體廣告看板所出現的QR Code、Google Play、App Store的圖示,都不斷提醒我們身處在APP的年代。但因APP與行動設備、網路服務連結的特性,最直接、有效的方式,還是網路、社群、行動廣告的投放。目前APP產業主要的廣告投放為Facebook廣告、APP行動廣告、傳統網站廣告、關鍵字廣告等。以遊戲APP的推廣為例,發行商往往會在短期內大量的在特定目標族群會活動的社群網站,如Facebook、巴哈姆特等,投放廣告,再搭配對於遊戲APP的廣告客群較熟悉的廣告服務業者,向市場上眾多依賴行動廣告機制獲利的免費APP,以較精準的方式投放廣告,以爭取在短時間內吸引使用者注意,透過點選廣告即可直接導引至 Google Play、App Store的下載頁面,轉換的效果遠遠較經營電子商務的轉換率為高。因此,國內不少業者都投入社群廣告、行動廣告市場,爭取在APP產業占有一席之地。
然而,無論是「刷榜」或是傳統或社群、行動廣告的投放,隨著APP數量愈來愈多,APP開發商取得用戶的成本無疑會愈來愈高,也造成在APP發行市場,出現「狹路相逢,土豪勝」的現象,沒有一定資源的APP開發者,將會愈來愈難透過一己之力在市場上推廣自己的APP,這也是台灣廠商投入APP市場的隱憂。
APP產業相關著作權議題
[1] 請參,林妍溱,Facebook開始升級到Graph
API v2,應用程式存取個人資訊更嚴格,http://www.ithome.com.tw/news/
95581,最後瀏覽日:2015/6/27。
[2] 請參,陳曉莉,Uber釋出API以鼓勵開發人員打造結合Uber的行動程式,http://www.ithome.com.tw/news/90329,最後瀏覽日:2015/7/1。
[3] 全文可於下述網址取得:https://developers.google.com/
youtube/terms,最後瀏覽日:2015/10/21。
[4] 請參,隋昊志,就要上排行榜!中國App刷榜工廠曝光,蘋果日報2015年2月3日,http://www.appledaily.com.tw/
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203/553864/,最後瀏覽日:2015/10/21。
[5] 台灣市場如APP01(http://www.app01.com.tw/)、APP情報誌(http://www.appshooting.com.tw/)或是一些專門提供免費或限時免費APP資訊的APP等。
[6] 請參,Jarvis Kuo,深入報導:Apple App Store 應用程式刷榜幕後調查,http://www.alluringarage.com/blog/
iapple/justapple/ 2789.html,最後瀏覽日:2015/10/21。
[7] 依據App分析公司Adjust的統計報告,「僵屍APP」是指出現在前300名App各類排行榜的時間低於30%,一般使用者只有在搜尋欄上輸入名稱,才有可能出現的APP。請參,楊晨欣,統計:8成以上iOS App都是無法現身排行榜的殭屍App,http://www.bnext.com.tw/article/view/id/35228,最後瀏覽日:2015/10/21。
[8] 2013年中國大陸知名的360公司即曾因涉及「刷榜」二十多款排名前列的APP遭蘋果公司下架。請參,360應用被集體下架邏輯:蘋果不容違規和欺詐,http://tech.qq.com/a/
20130207/000104.htm,最後瀏覽日: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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