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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文智律師、蕭家捷律師
(二)Android及相關應用程式平台
Android系統最初是由安迪.魯賓(Andy Rubin)領導,以Linux核心為基礎開發的行動裝置系統(原先設定是以數位相機的先進操作系統為目標,其後方轉向智慧型手機的作業系統)。在2005年被Google公司收購後,2007年11月Google與84家硬體製造商、軟體開發商及電信營運商成立開放手機聯盟(Open Handset Alliance)共同發展Android系統[1],並以Apache License 2.0開放原始碼的型式授權Android的原始碼。由於Android系統採取開放授權模式(多數程式以Apache License 2.0授權,Linux核心則採GPL 2.0授權[2]),故市場上電信業者、手機品牌業者或其他領域的業者,均得在無須另行獨立開發作業系統的前提下,進入智慧型手機市場。
工商時間:APP產業相關著作權議題 電子書:Readmoo(https://readmoo.com/book/210034089000101)
台灣無論是早期即參與的HTC,成功轉型的ASUS,中國大陸的華為、小米,韓國的三星,日本的SONY等智慧型手機,都是採用Android系統,只是各家手機品牌業者為突顯自己的特色,在操作界面、內建應用程式等,會各自獨立開發有所不同。因採取開放授權的模式,目前Android系統是智慧型手機市場市占率最高的作業系統,而在APP開發者端無論是現在或未來擬開發的APP所使用或考慮使用的系統平台的統計,市占率也是最高。
2009年2月,Google推出Android Market線上應用程式商店(即為現在的Google Play),2013年7月Google正式宣布Google Play上架APP數量超過100萬,正式超越蘋果公司的App Store[3]。但以實際的營收而言,Google Play雖然APP下載數量高於App Store(依據App Annie公布2015年第3季的統計數據約超過90%),但App Store的全球營收較Google Play高約80%。這也與一般多認為iOS的使用者較為有錢,且願意支付較多費用下載及購買內容,廣告業主也較願意在iOS平台投放廣告的印象相符。
然而,前述App Annie的報告中亦指出,Google Play與App Store營收差異增加,主要來自於中國大陸地區iOS設備銷售熱潮,與Google Play未在中國大陸地區提供服務有關。惟據新聞報導指出,Google Play亦有重返中國市場的規劃[4],相信其營收的差距應該會有相當大幅度的減少。而據Business Insider網站的報導,以較長期的趨勢觀察,App Store與Google Play營收的差距正在逐漸縮小中[5]。
要進行Android APP開發只要先上Google為開發者提供的網站下載Android Studio(https://developer.
android. com/sdk/index.html),與前述iOS SDK的概念相同,由Google準備好開發工具供開發者使用。此外,由於Google公司本身尚提供許多網路服務,Google亦提供許多Google服務的API,讓開發者可以自行開發與Google服務有關的APP。例如:如計畫開發美食APP,開發者可以在APP中直接透過Google Map API,將餐廳的地址在Google Map上定位,可輕鬆在APP中提供顯示使用者目前所在與該餐廳的距離及建議路線的功能。
如果要在Google Play Store發布Android應用程式,必須至www.google.com註冊Google帳號,再用Google帳號至https://play.google.com/apps/publish申請Google Play開發人員帳號。接受《Google Play開發人員發佈協議》[6]。使用Google電子錢包接受的付款方式繳交一次性的註冊費25美金,並填妥帳戶詳細資料即可。
早期Google Play與App Store不同,開發者將APP上架Google Play無須事前的審核,但Google可能隨時因檢舉或抽查而以違反前述《Google Play開發人員發佈協議》而將APP下架甚至終止開發人員帳戶。一般多認為Google Play上的應用程式品質較良窳不齊,也曾出現過付費APP詐欺事件[7]。然目前Google Play則有較App Store較寬鬆的審查機制[8]。
此外,有關APP散布管道,iOS系統App Store是唯一的合法管道,而Android系統因本身源自於開放原始碼授權軟體專案,故Google Play雖為Google官方的應用程式市集,Google公司亦透過一定機制鼓勵、認證品牌行動設備業者預載Google Play(如欲預載Google Map或其他Google服務,即須預載Google Play等方式),但有許多其他由電信業者、手機業者或其他獨立開發商經營之應用程式市集存在。
承前,Android系統的APP,開發者除將APP上架到Google Play之外,還有其他電信業者、手機業者或其他獨立開發商經營之應用程式市集可以上架。以台灣為例,三大電信業者均有自己的應用程式市集,中華電信hami Apps、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遠傳S市集,除了支付方式較有彈性之外,也會有一些在地行銷的可能性。若是獨立開發商經營的應用程式市集,為吸引使用者下載安裝[9],也可能會整合其他手機管理、檢測等功能,如由遠傳所投資的時間軸公司所推出之friDay APP助手[10]。2011年Google公司因遭台北市政府以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罰鍰新台幣100萬元,而決定下架所有付費APP,避免修改其全球統一之退款機制時,部分知名的Android系統的付費APP,還是可以從前述電信業者的應用程式市集付費下載。
不過,相較於台灣市場出售的手機幾乎都預裝Google Play[11],其他應用程式市集發展相對困難,通常最後都是在推廣經營者自家開發的APP,中國大陸市場這類應用程式市集就相對重要。2010年Google退出中國大陸市場[12],連帶Android系統所預載Google公司的許多服務都無法使用,故多數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的手機並未預載Google Play。為爭取Android系統使用者下載APP的商機,包括電信業者、手機業者或獨立的開發商等,都投入應用程式市集的經營,如:豌豆莢(https://www.wandoujia.com/)、91助手(http://zs.91.com/)等,可謂百花齊放、選擇眾多,一般亦稱此類非Google官方應用程式市集為「第三方應用程式市集」。
然而,對於Android系統的APP開發者而言,應用程式市集性質上是APP銷售的「虛擬通路」,應用程式市集不要像iOS App Store一家獨大(即由Google公司獨占市場),而是由諸多業者相互競爭,可能會是一個比較公平競爭的環境,例如,若是APP遭Google公司下架,還可以在其他應用程式市集上架、散布;其他應用程式市集業者亦可能收取較低的營收拆分。但眾多的「第三方應用程式市集」須逐一申請帳號上架APP,且不像Google Play可以因應APP全球化的需求直接面對全球市場,通常只能針對單一市場,無疑增加APP開發者上架作業的成本及拖延APP上架的時程。更嚴重的是,部分「第三方應用程式市集」因為希望透過較大量的APP上架吸引消費者使用,某程度「放任」APP自由上架,往往在「第三方應用市集」充斥著原屬於付費下載的APP,在許多「第三方應用程式市集」都成了免費下載的APP,智慧財產權侵害的問題相當嚴重[13]。
APP產業相關著作權議題
[1] 請參,黃品如,Google組開放手機聯盟發展Android平台,http://www.ithome.com.tw/node/46092,最後瀏覽日:2015/10/19。
[2] 有關Android系統之開放授權架構,可一併參考Android
Open Source Project網站之說明,https://source.android.com/
source/index.html,最後瀏覽日:2015/10/19。
[3] 請參,里程碑!Google Play app正式突破100萬個 超越蘋果,鉅亨網2013年7月25日,http://news.cnyes.com/content/
20130725/KH9516EEQZUBN.shtml,最後瀏覽日:2015/10/19。
[4] 請參,雷鋒網,Google Play 有望秋季重返中國,Google 準備好了嗎?,http://technews.tw/2015/09/06/google-play-return-china/,最後瀏覽日:2015/10/20。
[5] 請參,ROB PRICE,Android is threatening to overtake
the iPhone in one important metric,http://www.
businessinsider.com/gap-android-ios-conversion-rates-revenue-per-session-shrinks-iphone-moovweb-2015-6,最後瀏覽日:2015/10/20。
[6] 全文可於下述網址取得:https://play.google.com/intl/
ALL_tw/about/developer-distribution-agreement.
html,最後瀏覽日:2015/10/20。
[7] 請參,蘇文彬,付費防毒軟體Virus Shield涉詐騙,北市府要Google講明白,http://www.ithome.com.tw/news/86711,最後瀏覽日:2015/10/20。
[8] 請參,林妍溱,Google Play新制上路:App加入人工審查及年齡分級,http://www.ithome.com.tw/news/94624,最後瀏覽日:2015/10/20。
[9] 按應用程式市集本身,也是一個「APP」,使用者必須要先下載、安裝在自己的行動設備上,才能進入該應用程式市集下載其他APP。
[10] 請參,friDay APP助手-帶來最多在地化內容的全新第三方軟體市集,http://www.kocpc.com.tw/archives/11095,最後瀏覽日:2015/10/20。
[11] Android裝置通過CTS (Compatibility Test Suite, 相容性測試套件)認證才能使用Google Play服務,通過GMS(Google Mobile Service, Google行動服務)認證才可使用Google授權服務(如Gmail、Youtube、Google Map等,Google會收取一些權利金)。台灣地區銷售的Android手機、平板等因為台灣的民眾很習慣使用Google相關服務,故至少Android系統的手機,在台灣都預載Google Play。
[12] 請參,維基百科,Google退出中國大陸事件,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0%B7%E6%AD%8C%E9%80%80%E5%87%BA%E4%B8%AD%E5%9B%BD%E5%A4%A7%E9%99%86%E4%BA%8B%E4%BB%B6,最後瀏覽日:2015/10/20。
[13] 請參,ERIC PFANNER,百度收購91無線或有助於遏制移動應用盜版,紐約時報中文版2013年8月19日,http://cn.nytimes.com/business/20130819/c19apps/zh-hant/,最後瀏覽日: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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