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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承愚律師、廖純誼律師
本文發表於經貿透視雙週刊第443期
從筆者開始接觸網路,體驗到網路世界的日新月異,每幾年就有一次潮流的更迭,從一開始的網路聊天室到個人網誌無名小站的網路服務,一波一波的流行,到現在的社群網站的Facebook、Twitter、Plurk等,是現下網路使用者的新寵,其呼朋喚友的功能,更受到年長使用者的接納,從老至幼,儼然是全民的運動。社群網站吸引使用者的超群能力,使其成為各路網路行銷業者眼中的一塊寶地,紛紛成立自己的粉絲專頁,以獲取粉絲的青睞。此外,因粉絲專頁比起一個網站的設立來得容易,更是一些甫創立、成立的店家,最常使用的網路行銷方式。透過經常性地消息發布,讓粉絲們容易一起參與,使行銷的內容無形地滲透到粉絲的生活中。
每日煞費苦心地經營社群網站粉絲專頁的業者,時時刻刻要更新、注意訊息,一點一滴地努力增加粉絲數及追蹤數,筆者甚至聽過「小編是沒有下班的」一說,道盡了粉絲專頁經營的辛苦。在這樣費心地經營下,對於經營社群網站粉絲專頁的業者而言,最害怕遇見的事,莫過於粉絲專頁忽然被移除的情形,所有粉絲專頁累積的粉絲數、心血結晶都可能一夕付諸東流,而近來有一則新聞,就是相關這樣的慘劇。
為什麼粉絲頁被移除了?!
2015年12月16日,一間位於印度班加羅爾(Bangalore)的Houzify公司收到了美國公司Houzz Inc. 的通知,主張該印度公司(原用「其」)使用「Housify」及「Houzify」的文字並且經營與美國Houzz 相近之業務(都是居家裝潢),造成美國Houzz (原用「其」)商標受(原用「的」)侵害。在經雙方往來談判後,於今年三月初,印度Houzify擁有52,000名粉絲的粉絲專頁在毫無預警的情形下被Facebook移除。此事件不論是對於這間新創公司還是其他新創業者而言,都是很大的震撼彈。該印度公司的創辦人認為Facebook應該站在一個中立的角度來處理此事,因為印度Houzify主要營運的範圍為印度,且已向印度官方提出「Housify」及「Houzify」商標的申請,而美國Houzz(原為Houzz)並未在印度營運,因此Facebook不應該只聽從美國公司Houzz 片面的主張,即將印度Houzify的粉絲專頁從Facebook上移除。
智財權屬地主義因網路行銷而延伸?
這則新聞反映出了一件事,在網際網路發達以及大量依賴社群網路從事行銷廣告的今日,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可能隨著海底的電纜線而擴張。這個意思是,原本是屬地主義的商標權,如今卻因透過網路,而得以超越地區被實行。所謂的屬地主義,指依據當地法律申請註冊所獲得之權利僅適用於當地,例如,在台灣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申請註冊商標,所適用的範圍僅在台灣,僅能在台灣主張自己的商標權權利,因此如果發現遠在世界一方的美國,有人使用與自己相近的商標,但若台灣公司在美國沒有申請商標,即不能以己身在台灣獲得的商標權權利向該美國人主張權利。而前面談到的Houzz和Houzify事件,其中不論是印度Houzify還是美國Houzz都還在申請印度商標的階段,那麼美國Houzz在沒有印度商標權的前提下為何可以主張其印度商標權利呢?是否能因印度公司Houzify透過網際網路能被全世界看見,而美國Houzz就得以透過網路平台達到打擊其他市場上相近商標的存在?這是非常值得討論的議題。
Facebook的相關規範
在這起事件中最被大家所關注的應該是「為什麼Facebook可以在沒有通知的情形下,先行將粉絲團專頁移除?」一事,但實際上,在我們使用Facebook的時候,已經同意了許多Facebook設下的條件。例如在Facebook使用說明中即有「如果我收到有關侵犯或違反別人商標權的警告,該怎麼辦?」的問答。Facebook的標準作法是無需事先通知立刻移除Facebook上的相關內容,並提供檢舉人的相關資料,讓用戶直接與檢舉人聯絡,或者是請用戶聯絡Facebook,在審查用戶提交的報告,確認是不應該遭移除的內容後,才會復原內容。「向Facebook提出的指控商標侵權報告應包含哪些內容?」,包括提供自己的完整聯絡資料、所主張的權利依據、所受侵害的內容等資訊,以及擔保資料正確及指控確實的聲明,最後在加上自己的電子簽名或實體簽章。(相關處理方式,詳細可參https://www.facebook.com/help/440684869305015/)亦即,任何國家的商標權人,如果能夠提供相關前述的資料,在取得司法判決之前,即能向Facebook提出指控,而Facebook在收到侵權通知後,不待通知在第一時間內就可以將被指控的專頁內容移除。
這樣的標準作業程序基本上有兩個爭議,而該二爭議亦同樣地存在於Houzz和Houzify事件中。首先,Houzz捨棄法律的途徑,而直接透過網路平台業者來排除競爭者的行為,會不會造成很多新創事業的進入障礙?再來,Facebook的角色與定位,其是不是可以扮演仲裁人的角色,決定是否將粉絲頁移除?這些問題毋寧是所有依賴社群網路平台從事網路行銷的業者所需正視。網際網路的全球化帶來了無限商機,但在這些商機裡也同時潛藏著不少的危機。
粉絲專頁的經營是最好的選項嗎?
那麼,究竟應如何利用社群網站從事網路行銷呢?首先,網路行銷業者應該先了解的是「即使在台灣有申請商標」、「即使營運範圍只有在台灣」都不保證一定不會被Facebook移除粉絲專頁,因為在Facebook的標準作業程序中,接到檢舉通知的第一要務是將被檢舉的粉絲專頁移除,這是在使用社群網站平台從事網路行銷時必須有的認識。在有前述的心理準備前提下,可以思考利用的網路行銷方式是「適當的分散風險」。分散風險看似是一個簡單的概念,但可能因抱持著錯誤的認識,而被疏忽了(即以為自己沒有對任何人造成侵害,而怠於經營其他的網路行銷管道)。筆者發現,大部份的新創事業,皆是選擇以經營社群網站的粉絲專頁來從事行銷,而不設置獨立的網站,靠著經營社群網站的粉絲專頁累積粉絲數,拓展知名度。這樣的方式或許是較便捷且得以迅速產生行銷效果的方式,然而卻也是一種將雞蛋全部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的方式。
因此,最好的分散風險方式應該是除經營粉絲專頁外,另外再以其他方式從事網路行銷,例如:設置自己專營的網站。專營網站的好處在於資料的保存,即平常在粉絲專頁可透過連結的方式,分享網站上的內容,一方面能夠適當地避免粉絲專頁被移除造成的資料流失,另一方面同時讓粉絲們知悉除粉絲專頁外,還有其他管道存在,並且習慣透過連結從網站上獲取相關資訊,粉絲專頁如有發生任何問題,都能繼續從事網路行銷。此外,專營網站還有另一個好處,例如可以利用專營網站發行電子報,不論在粉絲專頁或是網站上讓網路行銷的受眾們自由選擇是否訂閱,抑或是經營會員制度,讓網路行銷的受眾們自由選擇是否加入,皆能在一定程度內穩固地掌握那些對自己營業內容有興趣的受眾,避免一旦失去社群網路的粉絲專頁,讓長久積累的人氣度完全化為烏有,而成為網路行銷時不可承受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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