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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文欣律師
本文刊登於臺北科大專利技轉電子報第二卷第六期
「文創」大概是最近最受爭議字眼,無論是誠品行旅或是「聶隱娘」,都占據新聞的重要版面。然而,確實隨著政策、資金的流入,也吸引愈來愈多的創作者或創業者投入文創產業,但仍以單打獨鬥為大宗,就如同過去多半是由創作者自行努力,一手包辦創作、行銷、通路、管理等大小事務,往往因為對於市場行銷、通路經營、銷售管理等不熟悉,甚至也沒有適當的對象可以討論整體創作生涯規劃事宜,自行摸索的結果,導致許多優秀創作者或文創作品因缺乏人脈而苦無市場、不懂行銷或生產成本管控而負債、不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或授權合約談判致作品遭侵權或低價賣斷等,往往消磨創作者的熱情,甚至為生計而另謀高就。
就如同藝人在謀求出道或自我積累到一定程度時,會尋求經紀人(公司)的協助一樣,依據筆者個人的執業經驗,個別的創作者在投入文創領域後,固然可以像單打獨鬥的藝人在音樂、影視產業靠自己的力量打出一片天,但透過與經紀人的合作,更容易專注於藝人本身的演藝工作,結合經紀人的專業與資源,更快獲得適當的演出與發展而發光、發熱。文創經紀會是在大家所熟悉的演藝經紀之外,值得有志於文創產業的投資人與創業者關注的行業。
文創經紀的工作,除了一般大家可以想到是協助創作者打理行銷、通路、管理等商業面各項繁瑣事宜,讓創作者可以專注在創意工作本身外,更重要的是本其專業為創作者挖掘並經營品牌或作品價值,了解創作者的個性和創作限制,仔細為其規劃適合發展方向,讓其創作之路走得更長遠、適性。舉凡美術、插畫、設計、創意產品及傳統藝文創作領域,都有文創經紀發展的空間,可以作為連接創作和商業、社會活動的橋梁。國內知名圖文創作者幾米在近幾年透過經紀公司的協助,讓自己的圖文創作發揮更大的影響力,並且走出台灣,就是很值得關注的案例。
然而,如同演藝經紀的運作,創作者與文創經紀人間因須共同面對「不確定」的未來,共享創作者或作品所帶來的利益,必須具備足夠的互信基礎,彼此共榮互利,這也是投入文創經紀這一行最大的挑戰。由筆者執業的經驗,多數經紀合約糾紛的發生,往往是由於創作者(藝人)隨著不同階段的生涯發展,其個人條件、需求已與簽約當時發生重大變化,但經紀合約通常期間較長,創作者與經紀人如未能於經紀合約中預留調整的彈性或透過事後談判達成調整的共識,即會動搖雙方間的信任關係而使合作破局。
早期經紀合作的信任關係通常來自於人際關係或對於經紀公司資源的依賴,然而,隨著網際網路所帶來去中間化、資訊透明化的趨勢,筆者認為「專業」會是文創經紀這個領域重要的信任基礎。如何說服創作者不再自己單打獨鬥,而是與經紀公司利益共享,除了經紀公司可以提供創作者所需的資源外,文創經紀人其實是創作者很重要的朋友,可以協助創作者在商業發展的同時,照見自己的不足,更重要的是若能明確認識到彼此間存在的動態關係,可在一開始即透過經紀合約的設計,保留適度的彈性空間,這樣的「專業」更能贏得創作者的信任,相信文創經紀會是讓文創真正變成好生意的關鍵。
同場加映:賴文智律師,小說電影拍攝權的銷售,除了錢,還能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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