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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爾(聯合行為)之國際追訴趨勢

2018/01/18
目錄

一、卡特爾素為各國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之追訴重點

這些年來,臺灣一些重量級的廠商,因涉及與外國競爭同業協議或共謀操縱相關產品或服務價格之國際卡特爾(cartel)行為,而遭外國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調查,除面臨高額罰金或罰鍰,更有案例涉及損害賠償集團訴訟,與高階經理人或公司負責人至國外服刑等慘痛經驗。例如在DRAM聯合壟斷價格案中,臺灣廠商南亞科即捲入其中,雖尚稱未傷筋動骨,但也支付不少代價。其後的TFT-LCD案,臺灣廠商友達、奇美電、華映、瀚宇彩晶均涉案,進行調查之國家更包括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加拿大與巴西,更有高階經理人赴美服刑,在歐盟,奇美電甚且是所有涉案廠商中受最高罰鍰者[1]。除此之外,就車燈聯合定價案,臺灣車燈業者如提維西、帝寶等,不但與民事原告(經銷商)及美國司法部和解,亦有涉案廠商之負責人因此成立刑事責任,在美入監服刑[2];至於牽涉全球多家航空公司的航空貨運附加燃料服務費案,我國航空公司華航與長榮在美國也各別以九千萬美金以上之金額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3],再再都是血淚斑斑的教訓。

臺灣廠商對於參與涉外或國際(包括與外國競爭同業或針對外國市場)卡特爾行為之法律風險掉以輕心的原因,除了對外國反托拉斯法的威力與本專欄前一篇文章討論之反托拉斯法域外適用問題欠缺認識外,另一個常見的錯誤理解,即是認為自己在全球相關市場之市場占有率不高,不是獨占事業,也非與其他競爭同業併購,且大多數同業都一起參與,彼此間溝通氣氛良好,所討論事項也多半是為了因應同業流血殺價競爭或市場各類條件變化而不得不為之安排,究竟有何問題?

首先,所謂卡特爾(在我國稱之為「聯合行為」),即水平競爭者,透過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市場或交易條件等,而對市場競爭有不利影響者。競爭者間並不是完全不能合作,且有些競爭者間的合作能大幅節省成本或提昇效率,諸如共同研發、統一規格等等,其必要性與促進市場競爭之利益不容抹煞,但有些競爭者間之合作或協議,傳統上認為並無促進競爭之可能,且對其交易相對人或消費者利益有嚴重負面影響,在許多國家都屬當然違法,例如操縱商品或服務之價格、產出或分割市場等,且因此等行為之惡性,一般不論涉案廠商個別或整體之市場占有率如何,向來均是各國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打擊與執法的重點。

另當經濟或整體產業不景氣,產業中多數廠商難以繼續維持或生產過剩時,許多廠商救亡圖存之直覺反應,就是共同協議減產、抬高售價或協調部份廠商暫時或永久退出市場等,此即所謂不景氣卡特爾,固然有國家對此較為寬容(例如允許經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事先許可之不景氣卡特爾),但目前多數國家對不景氣卡特爾,並未給予特殊優待,其背後基本理由乃是廠商生存與否應交由市場競爭機制決定,不應任由廠商人為操縱。另雖然有些國家豁免所謂出口卡特爾(亦即豁免該國廠商針對出口或輸出國外市場之卡特爾行為),但一國豁免之出口卡特爾,若對他國的市場產生不利效果,他國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仍會依其法規及權限進行調查與追訴。再加上如本專欄前篇文章討論反托拉斯法域外適用議題時,曾再三強調,因現代商品、服務生產與營銷之複雜性與跨國性,產品從生產、銷售到終端消費者的任何一個環節,若發生限制競爭行為,都可能會牽涉到一個以上的國家,也因此多國平行偵查國際卡特爾案件之情況也越來越普遍。鑑於諸多血淚案例在前,涉及國際貿易體系的臺灣廠商,自該嚴肅以對。

二、各國追訴國際卡特爾之近年趨勢

近年來,各國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對國際卡特爾都積極執法,從歐盟執委會到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對國際卡特爾的處罰金額都創下新高[4]。而就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的合作而言,美國司法部與聯邦貿易委員會於2017年初甫更新其「就國際執法與合作之反托拉斯指導原則」(Antitrust Guidelines For International Enforcement And Cooperation)。連臺灣的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15年公平交易法修正提高情節重大之違法聯合行為的裁處罰鍰上限後,也隨即就日本電容器業者開會討論價格及交換敏感交易資訊之行為影響我國相關業者,透過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合作及商議,考量涉案廠商違法期間近十年,且於我國相關市場的違法利益及部份涉案廠商之案關商品銷售金額均甚高,故最終處10家廠商總計新臺幣57億9,660萬元的罰鍰[5]

針對卡特爾行為,國際上的執法趨勢顯示,重要的執法活動與調查,集中在汽車、金融服務、電子零件、運輸、不動產與醫藥等產業。以美國為例,美國司法部近年來在汽車零件、電容器(capacitors)、電阻器(resistors)、其他電子零件、電子商務、金融服務與學名藥等產業,均曾進行卡特爾違法行為之調查。此外,也有越來越多國家正在考慮是否應對卡特爾行為課與刑事責任。國際間,各國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持續強化合作,例如中國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於2015年即分別與俄羅斯聯邦反壟斷服務局、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Japan Fair Trade Commission)與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國際間,各國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持續強化合作,例如中國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於2015年即分別與俄羅斯聯邦反壟斷服務局、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Japan Fair Trade Commission)與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例如中國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於2015年即分別與俄羅斯聯邦反壟斷服務局、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Japan Fair Trade Commission)與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簽署備忘錄。

就眾所關注之美國卡特爾執法,2015年已創下總計36億美金刑事罰金之歷史紀錄,美國司法部態度非常明確,亦即追求課與違法者刑事責任,且不論公司大小均不會免於追訴。美國司法部也非常積極以刑事追訴相關個人,更堅持涉案個人應服有期徒刑,刑期也越來越長。因卡特爾行為而服有期徒刑之人數,從2006年至2015年,已增加85%,且目前平均刑期達24個月。美國司法部也一再強調其不論違法者居住地及其國籍,均會讓其等承擔應有責任,並在適宜時尋求引渡。美國司法部官員更於2016年初公開表示,美國司法部致力於使參與共謀之公司的最高階經理人負責,並會審視被告公司之組織架構,以確保能辨識出所有可能容任、指導或參與共謀行為之資深經理人,並對其為調查[6]

三、結語

本文旨在說明,卡特爾素為各國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之追訴重點,且釐清一些關於競爭者合作、不景氣或出口卡特爾之常有誤解。從近年各國對國際卡特爾行為之執法趨勢觀之,未來廠商參與國際卡特爾之法律風險只會越來越高,且涉案公司的高階經理人甚且會付出失去自由之代價,不可不慎。鑑於過去已有不少臺灣廠商因涉及國際卡特爾而承擔巨大損失,本專欄接下來會再特別介紹美國、歐盟與我國關於卡特爾(聯合行為)之規範,及以間接證據推認協議存在與寬恕政策的採行等調查實務,以利讀者更瞭解國際上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追訴卡特爾之全貌。

本文刊登於經貿透視468期


系列專欄文章


[1] 吳麗玲,公平競爭與反壟斷,頁19-20,http://www.cnfi.org.tw/wto/admin/upload/activity/book/344/512-1.pdf,最後瀏覽日2017/5/12。

[2] 相關新聞報導,可見宋小海,「帝寶總裁許敘銘 四月赴美服刑」,新新聞,2013年4月16日,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i=TXT20130403154113O1E,最後瀏覽日2017/5/12;陳信榮,「在美反托拉斯案 堤維西認罪和解」,中國時報,2013年12月15日,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1215000028-260202, 最後瀏覽日2017/5/12。

[3] 林潔玲,「航空貨運反托拉斯案 長榮提列9,900萬美元」,ETtoday東森新聞雲,2015年4月29日,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29/499923.htm,最後瀏覽日2017/5/12。

[4] Allen & Overy, Global Cartel Enforcement 2016, http://www.allenovery.com/publications/en-gb/globalcartelenforcement/Pages/default.aspx, last visited on 2017/5/12.

[5] 黃嘉琪,與歐美星等競爭法主管機關共同打擊跨國卡特爾!,公平交易委員會電子報第51期,http://www.ftc.gov.tw/upload/1050518-2.pdf,最後瀏覽日2017/5/12。

[6] Beau Buffier , Jessica Delbaum , Heather Kafele and Aleksandra Petkovic, The Antitrust Review of the Americas 2017, United States: Cartels, 30 August 2016, http://globalcompetitionreview.com/insight/the-antitrust-review-of-the-americas-2017/1068683/united-states-cartels, last visited on 201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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