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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純誼律師、 ◎賴文智律師
本文發表於台網中心電子報,2015年7月( http://www.myhome.net.tw/2015_07/p02.htm)
一、備受爭議的新頂級域名
從ICANN在第41屆新加坡會議宣布開放新頂級域名後,意味著往後域名不會只有「.com」、「.org」、「.net」這類常見的頂級域名可以使用,未來會有上千個不同的頂級域名可供選擇。原本沒有申請到心儀的「.com」域名,也可以再依據個別特色,選擇適當的網域名稱,已取得適合的域名,亦可因應需求再註冊新的頂級域名作為網址。例如,加強與城市或地區的聯繫,註冊「.taipei」、「.paris」、「.tokyo」等域名;以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為特殊,註冊「.farm」、「.hotel」等,在不同的科技產業、商業活動至人文生活等,將陸續有各式各樣的頂級域名在市場上提供服務。
某些新頂級域名更是被搶破了頭,像是Google即以2500.1萬美元標下「.app」的經營權,其他如「.tech」、「.buy」、「.vip」等,也都是激烈競爭的標的。從這些熱門新頂級域名的競標,也可以發現新頂級域名商機的無限。對於各個領域的品牌經營者而言,開放新的頂級域名雖然可能增加品牌經營之彈性與活動,但亦可以想見某些新頂級域名,負面的效果比較強,反而引發不少爭議。
以「.adult」和「.porn」為例,若從正面的思考,成人的頻道、議題、討論、書籍等等,都可以使用此類的域名,不論是成人性產業或是色情產業,的確有其廣大的市場,有了這類的頂級域名,在兒童分級方面亦有幫助。而一直爭議不斷,最近延長日出期(sunrise period)的域名「.sucks」,這樣具有「衝擊性」的頂級域名,若其使用於消費者體驗服務,或是大眾對於某事、某物的討論、心得、感想上,如同管理局的說法,各品牌雖有設置讓消費者提出商品或服務意見的空間,但目前都不是很有系統,廠商若是願意以開自己玩笑的方式接納消費者的意見,也能拉近與消費者間的距離,似乎也很有道理。
然而,如果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大部份的品牌,並不希望自己的品牌名稱被用於這些新頂級域名,認為可能會減損商譽。為了避免如此,只能以「與其被惡搞,不如自己先註冊」的心態,先行註冊這類的新頂級域名,如知名的歌壇小天后泰勒斯,就註冊了「TaylorSwift.porn」、「TaylorSwift.adult」,微軟公司亦註冊「Office.porn」和「Office.adult」。最近「.sucks」也因為註冊費用過於高昂,而引發爭議,被認為簡直是一種對知名品牌廠商的勒索。
二、「.sucks」頂級域名搶註的風險與因應
「.sucks」頂級域名一開始是由消費者權益倡議者Ralph Nader於2000年時提出,那時候Nader就有主張,不應該允許公司以自己的品牌名稱註冊「.sucks」,以促進對公司或組織的評論。時至今日,已通過「.sucks」頂級域名,發展卻不是那樣,知名品牌名稱註冊費高昂,是一般頂級域名的好幾倍,反而變成很多公司必須考慮砸錢買下自己的品牌名稱,讓很多知名品牌氣得跳腳。然而,從另一個角度想,或許正因其高價,至少阻卻一些域名蟑螂(cybersquatter)的搶註活動,畢竟每年2,499美元的金額,確實不是一筆小數目。
但若域名蟑螂還是進行搶註,應該如何因應呢?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品牌經營者最可能主張的依據應該是商標法或公平交易法。以我國商標法第70條第2款為例,其規定「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以該著名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商號、團體、網域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之名稱,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或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視為商標權的侵害。但須注意只有「著名之註冊商標」方有適用的可能,一般的註冊商標就沒有辦法享有這麼強的保護。另外,在公平交易法第22條對於「著名表徵」的保護,亦有類似的規定,但新修正的公平交易法排除註冊商標(須回歸到商標法處理),僅適用於著名但未註冊的品牌。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權利人可以以法律規定向域名蟑螂主張排除侵害,這在國碼頂級域名(ccTLD)的情形比較容易處理,以「.tw」的域名爭議為例,可以直接在台灣的法院提起訴訟,但在新頂級域名的情形,則會碰到「應該到哪個國家主張」及「該國是否有類似的法律規範可以處理」等問題。前者的問題是管轄(法院是否會願意受理),可能會綜合考量像ICANN所在地、頂級域名註冊商所在地、服務提供地、註冊人所在地、涉有侵害商標或不公平競爭之行為地等因素,依據個案綜合考量聯繫因素最多、最密切的法院管轄,必須要個案認定,相信權利人只要必須離開自己的母國到其他國家去,都會覺得成本很高、很困難處理。
面對這樣的問題,ICANN所推動的域名爭議處理機制(UDRP;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就會是權利人取消或移轉有爭議域名的好方法。ICANN在開放新頂級域名時,亦要求所有新頂級域名的註冊管理機構,都必須適用UDRP機制。UDRP的處理機制在許多文章已經有所介紹,在此就不再贅述。目前提供UDRP網域爭議解決服務的機構有亞洲域名爭議處理中心(Asian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Centre)、美國國家仲裁協會(National Arbitration Forum)、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捷克仲裁法院網路爭議仲裁中心(The Czech Arbitration Court Arbitration Center for Internet Disputes)等,可視實際需求,選擇適合的處理機構。
三、預防真的勝於治療嗎?
或許不少讀者在看到域名蟑螂搶註的處理介紹之後,心裡還是會興起與其事後這麼複雜的處理,不如防患未然直接搶先註冊的想法。確實,若有足夠的資金,考量避免未來不必要的爭訟,事先註冊與品牌有關的網域名稱,是可以接受的方式。但我們也必須認識到,其實這些域名是很難註冊完整的,有心人士簡單加上字母或符號,又是一個新的域名,防不勝防。若不是那麼知名的品牌或本身不具有較高爭議性的品牌,其實也可以稍做等待,看看這類具有爭議的頂級域名經營的良窳,以及後續可能出現的域名爭議處理的結果。如果域名爭議處理的結果對於商標權人較為有利的話,其實可以按兵不動,待有人註冊時,再透過UDRP域名爭議處理的機制制衡。
雖然可以想像品牌經營者會憂心如果沒有事前透過註冊阻卻他人註冊或使用不適當的域名,會造成品牌商譽減損或識別性降低,但筆者認為隨著頂級域名的開放,好記、簡短的域名,只是企業網路品牌策略的一小塊,關鍵還是在於企業在網路上對於品牌的經營,或許他人可以出奇兵註冊與該品牌相關的域名來干擾品牌的經營,但面對這些「奇兵」、「險招」,堂堂正正將品牌自身的網站經營好,贏得好的網路口碑,會是最佳的因應策略。
由歷史的經驗來看,以往多數企業搶用「.com」的時候,域名爭議最常發生類似「iloveiphone.com」、「samsunghealthcare.com」、「yahoogame.com」在域名中夾雜他人品牌字樣的註冊行為,增加被搜尋的機會,但這些域名無論是否遭提起域名爭議,慢慢地都消失在搜尋結果的前幾頁,最後被自然的淘汰掉。無論是網路或行動網路的使用者,注意力及操作習慣都只會集中在搜尋結果的前幾名,現在要想出「奇兵」就需要投入更大的資源經營該等網站,並不是單純的搶註他人商標的域名即可。
筆者個人認為若不是知名品牌或較具爭議性的品牌,與其因應層出不窮各類新頂級域名大量的出現,努力註冊商標字樣,還不如多花一些時間建立網路的品牌識別與經營網路口碑,讓搜尋引擎及網友都會優先建議或接觸到正確的品牌官網及資訊。當然,若以目前網域名稱爭議案件發展的狀況,取得實體世界的商標權,對於經費有限的品牌經營者而言,應該列為更優先的事項,不論是在商標法的主張上或是UDRP域名爭議處理案件,都是對擁有實體世界相關權利的一方更為有利。
四、結論
回頭再來看「.sucks」域名對於品牌經營者的影響,坦白說,縱使有人註冊「品牌名稱.sucks」,若是用於消費者吐露對該品牌的不滿,不妨好好地了解消費者的心聲;若僅是網域搶註者故意地搶註,其實對於網頁瀏覽者而言,大致上會知道這樣網站會出現什麼樣的內容,多數都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未必會受到太大的影響;退萬步言,即使沒有「.sucks」頂級域名可供註冊使用,現在網路上也充滿各類消費者討論或抱怨的網站或討論區,知名的社群網站Facebook上諸多的「靠北XX」社團,都與「.sucks」域名有類似的作用。認識它、了解它、面對它,「.sucks」或許並沒有品牌經營者想像得那麼糟糕!
你,準備好面對長官或客戶詢問,是否有需要搶先註冊「.sucks」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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