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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模仿他人商標作為LOGO仍有侵權問題
早些年曾傳出知名的工藝家參展時以時下年輕人流行的「星巴克」為主題,設計一系列陶瓷環保杯,並因台灣星巴克本身即為該展覽之贊助廠商,與星巴克溝通沒有問題,參展獲得諸多好評,工藝家後續就另行以「星趴客杯」(STARPARKSDRINKS)象徵在Starbucks辦Party為名進行該系列陶瓷環保杯的銷售,沒想到隨即收到台灣星巴克的律師函,要求立即下架、停止銷售,否則將追究商標侵權責任。
對於工藝家而言,或許覺得很奇怪,但若是由商標權管理的角度,對於商業行為與非商業行為區別對待是一點都不奇怪。對於工藝家設計陶瓷環保杯參展的行為,可以當作是「藝術創作」的一環,但後續作為商業銷售使用,就會產生「商標使用」的問題,若是商標權人沒有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很可能會使星巴克的商標受到減損或是不當的攀附,自然必須要維護其商標權利。文創業者若是由藝術工作轉為經營商業,千萬不要持續以藝術創作的角度來思考商標的問題。
另一件引起大眾關注的商標案件是嬌蕉包,最早廠商是利用相片熱轉印技術將柏金包影像轉印至帆布包上,但並沒有商標的LOGO,這樣的情形除非柏金包的設計本身就受著作權法保護,否則,愛馬仕也很難主張權利。但沒想到廠商因為嬌蕉包被明星選為婚禮禮物,經新聞媒體報導而名聲大噪,就更進一步參考HERMES經典商標圖樣設計BANANE的LOGO申請商標,並在其嬌蕉包上使用該LOGO。愛馬仕公司以侵害商標權提告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嬌蕉包的廠商雖然以反諷社會現況才創作商標圖樣進行答辯,但因其整體的使用明顯是攀附HERMES商標,最後雖然也與商標權人達成和解,但因商標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法院仍然為有罪的判決(但有緩刑宣告)。
知名圖文作家彎彎的創作中,在角落邊常會有一個彎字的印章符號或者是標示Copyright的C還有彎彎二字(即經過設計的 eq
\o\ac(○,C)C彎彎),後者(即標示有Copyright符號的彎彎)已註冊取得商標權。這個圖案所顯示的意義有三,一是這個插圖的作者是彎彎,二是圖片受到著作權保護,三是如果將整張插圖使用,因已包含商標圖案在內,即可能會構成商標的侵害。這個申請保護方式很特別,同時運用著作權法第13條有關著作人及著作權推定的效果,也使得插圖的保護以特殊簽名的形態延伸至以商標權保護,也值得文創業者學習。
依據商標法第29條規定,商標如果有不具「識別性」的情形,不得註冊。但在同條第2項規定一種例外情形,亦即,原先不具識別性的標識,如果經申請人使用且在交易上已成為申請人商品或服務之識別標識,可例外允許註冊商標,這是一般所稱「後天識別性」或「第二意義」。
以Burberry的經典格紋為例,格紋通常會被認為是一般服飾的普遍設計,並不會用來作為表彰商品或服務的標示,會被認為不具識別性。但是在Burberry長期不斷地使用,當我們看到其經典格紋的設計,就會立刻聯想到這是屬於Burberry的商品,因為成功地建立後天識別性,故Burberry在服飾、皮件、流行飾品等類別都成功取得經典格紋的商標權,單純使用該等經典格紋,無須使用Burberry或其大馬標,即已構成商標侵權。
另一個有趣的例子是日本著名工藝設計大師柳宗理設計的蝴蝶椅,蝴蝶椅本身設計相當獨特,可以取得專利權的保護。但縱使是發明專利,也只能取得自申請日起算20年的專利權保護。然而,結合特殊造型設計及長期行銷推廣,卻使得蝴蝶椅本身外型的識別性高到足以申請立體商標,反而可以取得幾近永久保護的權利。他人只要是製作蝴蝶椅銷售,因為外型上必然會與「立體商標」相同或近似,即非常容易構成商標權的侵害,而且,原先專利權的保護並沒有刑事責任,進入商標領域後,權利人即有機會透過刑事途徑主張商標權,反而保護強度更高。
從這些例子我們可以鼓勵文創業者,若是文創成果一開始是不具識別性而無法申請商標的情形,千萬不要灰心,積極地長期經營使用,還是有機會使之成為商品或服務的識別標識,可以透過後天識別性,取得商標權的保護。
除了上述的方式之外,還有一種是把已經註冊取得商標權的文字或圖樣,直接融入商品或服務的設計之中,最著名的就是LOUIS VUITTON的LV交叉字體以及GUCCI的雙G圖案,甚至有些皮件的環扣,本身都是使用已註冊商標的圖樣。當商品或服務與商標結合之後,若要仿冒這些商品或服務的設計,往往難以規避商標字樣或圖樣的利用,考量到侵害商標的刑事責任,自然而然就會降低仿冒的意願。甚至可以再延伸原有的商標,申請其他設計圖樣或立體商標。
前述介紹的案例並非是所有的文創成果的保護都能適用,商標權的取得仍有其要件存在,商標權的保護也有其限制。但相信這些活用商標權保護文創商品的案例,能夠為我們帶來一些啟發,也值得文創業者在從事智慧創作之餘,可以一併思考如何從創作、設計尹始,即結合智慧財產權各種不同的保護型態,讓自己的文創成果受到更完善的保護,在文創領域能夠永續經營。
著作權是文創產業最好的朋友(1)、(2)、(3)、(4)、(5)、(6)、(7)、(8)、(9)
商標是文創產業最具投資價值的權利(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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