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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繼1960年代初期Tomlinson關於地理資訊系統之概念定義,現代意義之地理資訊系統係指「以數位化形式,對真實世界之空間資料進行擷取(capture)、儲存(store)、更新(update)、處理(manipulate)、分析(analyze)及展示(display)之系統[1] (Goodchild,1985;Burrough,1986;Aronoff,1989;周天穎,2001)」,具有整合空間資訊及協助解決真實世界問題之決策支援能力。
其系統架構主要是由「資料庫(data base)」與「電腦軟體/功能」二大部份組成(圖1):

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置應用過程,乃利用各項科學技術,將真實世界的現象與事件簡化,並將資料蒐集整理後,進入電腦分析,以輔助決策判斷的歷程。其過程大致可分為如下數階段:
(一)基礎資料調查蒐集
地理資訊系統之資料來源一般可分為:既存圖形(existed maps)、現場調查、航空攝影(遙感探測)等三種,其蒐集取得(data collecting and acquisition)是依系統建置或其他特定目的,以向他人取得或自行創作等方式,系統性地累積蒐集各種資料形式的媒體紀錄,作為建置系統內容之素材。
(二)系統建置
主要為資料輸入處理(data input and processing)工作,通常是運用數化工具,將以類比形態或其他實物型態存在之資料,轉換為可以儲存(storage)、處理(manipulate)及編輯(editing)之數值形態,再依其相互間關係,以結構化方式儲存於載體中。例如:將紙圖置於數化儀(digitzer)上,利用數化器沿圖形移動將圖形數化;亦可使用掃描器(scanner)將照片、地圖或圖表直接轉換為電腦可讀取之圖檔格式。
(三)系統維護管理
系統建置完成之後續資料管理(data management)工作,包括:資料刪除與儲存、資料修正與更新,以及資料共享與安全。主要是結合專業人員之描述註解,並配合特定目的及使用者需求,應用資訊技術加以彙整編輯組合,製作索引及編目,建置為資訊系統,使各項數化資源獲得良好保存管理,並可用以產出各種不同形式之多元化知識元件,以供後續長期發展加值利用。
(四)資訊流通分享與加值利用
將建置完成之地理資訊系統開放供一般民眾以查詢、下載等方式接近使用,或依法以流通供應或其他方式分享與政府相關部門,或以簽訂授權契約等合作方式提供民間企業加值利用。其使用方式有二:操作分析(manipulation and analysis)是以原有資料為基礎,運用操作與分析獲得新資訊,建立有效應用模式。例如,利用DTM(Digital Terrain Model)資料分析坡度坡向,以了解該山區是否適宜開發;或利用道路資料進行路網分析,尋求最佳或最短路徑等。亦可透過資料傳輸與轉換與其他分析模式結合,以獲得更多有用資訊;在成果輸出與展示(product generate and display)方面,則無論以分析、查詢或其他方式操作使用地理資訊系統,最終成果仍多以二種型態呈現:軟拷貝(soft copy)是以檔案(file)顯示方式展示,例如以電腦或電視螢幕展示,或加上動畫、視覺模擬等影音效果包裝;硬拷貝(hard copy)則是輸出報表、列印圖形或照片。
[1] 此有別於ESRI(Environmental System Research Institute, 1990)所提「地理資訊系統除了是能擷取、儲存、更新、處理、分析及展示各種地理資訊的系統外,也應重視其組成要素,包括電腦硬軟體、地理資料庫、組織管理及操作維護人員等」之論點,以及晚近逐漸擴展其範圍,將所有參與其中之角色均涵納在內的趨勢。
【2009.06.19】補充:圖1 補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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