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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在知識管理系統中的優越性
既然知識管理扮演知識戰爭中指揮系統的角色,專利權在知識戰爭中的優越地位自然也成就了其在知識管理系統中的優越地位。作為一個被企業知識管理系統處理的對象,專利權不論在維護、管理、創新、保護各方面,都展露出其過人的優越性:
1.專利權的申請與維持制度完整
時至今日,世界上主要國家都有詳盡而完整的專利法,其具體內容或有小異,但整體架構大致相同。在這樣的法制架構下,企業的知識不論在那個國家或區域,都可以透過一套明確完整的申請程序獲取專利權的保護,並且在法定的年限之內維持此一保護。透過專利權的申請與維持,企業的知識不再是虛無飄渺的概念,而是被具體化成特定的權利,進而得到法律力量的支持。
2.專利權的內容明確,有助於知識管理的便利
相較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專利權毋寧是一種內容比較明確的智慧財產權型態;每一個專利的權利範圍,都清楚公告在專利說明書當中。如此一來,企業很容易瞭解其究竟擁有哪些智慧財產(專利)權,並掌握此等權利在企業內部及外部的利用狀況,進而可幫助企業具體評估專利權的價值。前文提到鴻海公司將其智權部門獨立為單一的利潤中心,其之所以能夠實踐,正是因為其善用專利權便於管理的特性,使得公司能利用對專利權進行知識管理的成果,評估公司擁有知識的價值,進而作為其進行專利申請、產品開發、專利授權甚至發動訴訟的依據。
3.專利權本身是有系統的知識,有益於研發創新
由於法定要件的嚴格性(包括在專利說明書中必須明確提供專利申請範圍、說明甚至圖示的要求)使然,專利權不但具有一定的形式與系統,同時以「公開」為其獲得專利權保護的附帶條件。因而在知識管理的概念體系中,專利權不但屬於一種典型的顯性知識,同時他人的專利也因為其為公開資料而可以被內入企業內部資料庫。專利權既是一種有系統而公開的顯性知識,則其在知識的創新上,至少可以透過以下兩種型態發揮其正面功能:
第一、既然專利權本身對於現有的「經驗」、「技巧」提供了精確的描述,則企業自有的專利權即提供了一個堅強的基礎,使研發者得立於此一基礎更上層樓,進行更多更好的創新活動。如果企業內部能妥善分類、整理專利資料,必能誘發創作靈感,並減少內部重複研發,促使研發人員的投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企業妥善分類、整理他人的專利權,對於企業內部的創新活動一樣功不可沒。一來這可使得企業內部的研發人員能掌握特定領域中,他人所擁有的專利保護,避免自身在研發創新過程中發生侵權風險;再來在有需要的時候,也可以迅速找到尋求授權的對象,獲取必要的專利授權,以節省自行開發的成本。
4.專利權的法律保障嚴謹,是保護企業知識的利器
從二十世紀中葉以降,專利訴訟已經成為知識戰爭的主戰場之一,這無非是因為法律對於專利權給予嚴謹的保護,並且在訴訟實務上累積了無數對專利侵權者給予嚴厲懲罰的判決。因此,企業要保護自有的知識並痛擊剽竊或侵犯知識的競爭對手,最有效的作法之一,就是手握專利權步上法庭戰場。部分人士固然對於這種商業競爭的型態頗有微詞,但衡諸現實狀況,我們很難看出這樣的模式在短期內會產生變化。知識管理的目的既是要指揮企業打贏這場知識戰爭,那麼專利權這樣的利器,自然是不能輕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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