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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思

2013/06/20 15:56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二十六)

5.2 高新科技在醫療器材上的應用 

 

        高新科技是推動醫療器材進步的原動力,引進新技術之後,可能對產業造成幾個影響:(1)新技術的應用可能開創新的產品市場,但有些現有的產品可能被替換;(2)技術的升級會讓產品的使用更有效率,但這對產品的銷售量反而可能產生負面的影響;(3)有些應用技術業已成熟,但難以突破的是法規的問題。以下將就醫療影像、微創器材、分子生物學檢測及遠距醫療照護器材為例,來說明高新科技的應用對於醫療器材產業可能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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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3 15:27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二十五)

5    醫療器材產業的發展趨勢

 

「未來像拼圖,未來就在現在,你看著一片片的拼圖,覺得很新鮮,未來就像這樣,你可以拼湊看看,是否能組合起來,也許你能組合成三、四個或更多的圖案,變成新的未來圖案。」

 

~ 約翰.奈斯比,摘自《遠見》雜誌2006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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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30 16:27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二十四)

4.4.3. 特別股發行條件

 

        在公司發行特別股時,發行條件會記載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權利相異之處,茲說明常見的特別股發行條件如下:

 

() 表決權之限制: 

對公司而言,發行特別股的目的就是財務融通,因此在特別股的發行條件上會給特別股股東優於普通股股東的財務保障,如後面談到的股息、賸餘財產優先分配權等,但是不希望特別股股東影響公司的經營決策,因此某些特別股的發行條件中訂明特別股股東只能參加特別股股東會,表決與特別股有關或是公司重大事項(如清算、被收購、重大支出、重大融資)的事項。對於普通股股東會的議案,特別股股東沒有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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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15:48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二十三)

4.4 股務

 

        公司團隊成員的能力,是公司創業期發展的基礎,如何把具有強大能力的成員團結起來,則是公司發展的關鍵。而團結起來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有些創業失敗的最大原因,不是缺錢也不是錯誤的商業模式,而是創業團隊內鬥、分家,最後導致公司解體。與其事後起紛爭,不如事前先預防,大家在正式起跑前把權利義務講清楚。新創公司最好能經由完整的股權與財務規劃,來確保創業團隊的長遠利益,萬一不幸發生爭執,也能有預設好的處理機制可供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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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3 10:28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二十二)

4.3 法務

 

        80年代的台灣,極少公司設有法務人員,如果有的話,他們最主要的工作是催收帳款;90年代的台灣開始大步跨入國際,公司法務人員開始要處理智慧財產和逐漸增加的合約審查工作;進入21世紀以後,隨著行政訴訟法的立法以及行政訴訟的普遍化,現在的台灣公司的法務人員也開始必須要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才能處理每日翻新、無處不在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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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8 11:19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二十一)

4.2 業務

       

      無論是中文的「業務」還是英文的"business",都有很廣泛的含意。不過在商業討論中,「業務」通常指的是公司產品的銷售工作。一個公司即使產品在技術、創新、品質都高人一等,如果業務做得不好,仍然難以存活,這種曲高和寡的情形,在醫療器材產業中可說是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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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2 11:12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二十)

4.1.2 向創投募集資金

 

  創業初期的工作之後,團隊再來要面對的挑戰就是向創投募集資金。對創業團隊而言,撰擬募資所用的營業計畫書,是展現公司實力的大好機會。這個完全是對的,網路上也有很多教團隊撰擬計畫書的文章,提供計畫書的格式,本書在此就不討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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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9 10:29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十九)

4章創業要務

       

        「成為老闆,的確可以自由發揮實力,但是在自由的背後,伴隨著沉重嚴酷的責任以及重重危機。絕大多數的創業者只看見創業的光明面,沒注意到創業必有的責任與黑暗面,貿然行動自然容易遭遇失敗,墜入創業地獄的深淵。」

~ 摘自「創業笨蛋」 渡邊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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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5 17:57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十八)

3.5 外部資源的取得與利用

 

       本章前面四節已經介紹了醫療器材產品研發時應該注意的事項,教授和醫師們如果讀到這裏,創業的熱情可能已經涼掉一大半了。事實上,筆者曾經和多位有意創業的教授們討論過這個過程,通常的結論是,研究成果與產品之間的距離既然如此遙遠,還是好好地留在自己熟悉的科學研究領域,不要胡思亂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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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6 11:00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十七)

3.4 從第一天就要開始的法規遵循 

 

        在2001年美國恩龍公司(Enron Corporation)破產案爆發後,公司治理突然成了一個熱門的題目,隨後美國國會在2002年7月通過Sarbanes-Oxley Act,對上市的財務、會計、稽核、資訊公開、關係人交易等加上許多原來沒有的查核、申報及資訊公開義務。公司為了符合這些義務所做的工作,一般稱之為「法規遵循」,許多上市公司將這些工作與原來隸屬在法務、環保、人資等與法律相關的工作整合起來,成立了法規遵循(legal compliance)部門,並設了法規遵循長(Chief Compliance Officer),「法規遵循」一詞才漸漸開始為人所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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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2 14:14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十六)

3.3 醫療與技術的合作

   

      筆者曾經有一段時間,負責醫療器材投資評估的工作。有一些學、經歷非常優秀的技術人員,帶著他們研發的成果來找我們,聲稱他們已經解決了醫療上需要克服過的難題。這些創業團隊的成員,不乏Fortune 500大企業的研發人員。他們典型的故事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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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1 10:58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十五)

3.2.4 專利的申請與營業秘密的保護

 

        (一) 專利的申請 

 

        專利法的基本精神在於鼓勵擁有發明技術的人公開其發明與技術,並由政府以法律授與其專利權,使其於一定期間內之壟斷權利,以交換其公開其創造發明資訊與成果與公眾分享。如此一來,公眾得以瞭解其創造發明的內容,一方面不致重複研發,浪費資源,一方面也得以直接以該創造發明為基礎,繼續更進一步的創造發明,以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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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0 12:31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十四)

3.2 智慧財產的保護 

 

        筆者在十幾年前加入資策會智慧財產權講師群,到中小企業去做智慧財產宣導,常常得到「聽不懂」、「沒用啦」、「那是外國人用來欺負我們的」...等負面回應。隨著經濟部在1999年將中央標準局改制為智慧財產局,並自2005年起推動「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並成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ining Academy,簡稱TIPA)」,培訓智慧財產專業人才及推廣智慧財產相關知識,現在產業界對於智慧財產的觀念已不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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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7 08:19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十三)

3.1.2 複製、改良與創新

 

        醫療器材的選題另外一個重要的考量,就是要做"Me Too!"、"Me Better!"、還是"Me Only!"的產品。

 

        所謂"Me Too!",是指做出已在市場上出現的產品,這是台灣廠商的拿手項目,賺的是製造財,也就是上一章所談微笑曲線的中間區域,附加價值較低,但通常較容易入門。做"Me Too!"產品一定要了解現有產品是否有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沒有專利或專利已過期的產品如紗布、棉棒,拼比的是製造know-how,如果有專利保護的產品,並不是不能做,而是要發展自己的專利為產品所用。例如血糖機,同樣一個小小的方盒子都是測血液中葡萄糖的含量,但是不同廠牌的血糖機可能各自有幾十個不同的專利在裏面。所以"Me Too!"的部份可能只有功能,技術部份不一定是"Me Too!",要依個別產品而定。"Me Too!"產品如果包含自有技術,其附加價值可以向微笑曲線的左方爬升,至於能爬到多高,則要視其築出的專利、技術門檻有多高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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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0 12:33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創業(十二)
 
  • 第3章 醫療器材的研發

 

"今日良宴會,歡樂難具陳。彈箏奮逸響,新聲妙入神。

令德唱高言,識曲聽其真。齊心同所願,含意俱未伸。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飆塵。何不策高足,先據要路津。

無為守貧賤,轗軻長苦辛。"

                                        ~古詩十九首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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